张店区新村路以南、、、书香街以西地块土壤污染状态视察公示
0533-7011788
张店区新村路以南、、、书香街以西(盛安美郡小区7#住宅楼及周边)地块位于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95号,盛安美郡小区内,书香街以西,新村路以南,地块总面积为900.1m2,地块中心坐标117.990244°E,36.804318°N,土地使用权人为盛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凭证历史影像及职员访谈信息,地块内2018年之前为盛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职工住宅楼,2018年11月地块内修建拆除完毕,拆除时代爆发的修建垃圾为红砖块、、、水泥石块,均网络外售举行资源化使用,2019年最先建设盛安美郡小区7#住宅楼及周边绿地、、、公共休闲区,修建时代土壤挖方或许2000m³,部分挖方回填至7#住宅楼周边(或许850m³),剩余挖方(或许1150m³)外运至张店区炒米山,不涉及外来土情形,地块内现已建设盛安美郡小区7#住宅楼部分及公共休闲区。凭证《淄博新区控制性详细妄想》土地使用妄想图可知,该地块土地使用妄想为栖身用地。
本项目地块内2019年由山东优美置业有限公司最先建设盛安美郡小区,2022年建设完成,由于地块未实时完成土地性子的变换,故现阶段正处于补办相关审批手续阶段,以完善土地用途变换及妄想调解的法定程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领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划定“用途变换为住宅、、、公共治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换前应当凭证划定举行土壤污染状态视察。”的相关要求,该地块应开展土壤污染状态视察。该项目施工建设前未依法向淄博市自然资源和妄想局办理土地性子转用审批手续,2025年3月,淄博市自然资源和妄想局依法对该项目举行了行政处分(淄自然妄想执土罚字〔2025〕第1201号)。
为查清地块污染状态,确保周边住民人体康健清静,为地块后续的使用治理提供科学依据和数据支持,2024年2月,山东优美置业有限公司委托山东龙八long8生态情形工程有限公司对本项目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态视察。视察事情组,举行了资料网络、、、现场踏勘、、、职员访谈等事情,经第一阶段视察,该地块历史沿革清晰明晰,地块现状和历史上均无可能造成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的污染源,对地块周边1km规模区域举行调研,周边无工业企业,不会对本项目地块土壤情形爆发影响。经不确定性剖析后,视察事情竣事,在此基础上,事情组体例完成《张店区新村路以南、、、书香街以西(盛安美郡小区7#住宅楼及周边)地块土壤污染状态视察报告》。
凭证现场踏勘、、、职员访谈连系资料剖析,该地块内现状和历史上均未涉及任何工业生产活动,现场未发明污染痕迹,地块未爆发情形污染事故。凭证周边1km历史影像图与职员访谈,周边1km规模内无工业企业,不保存确定的对地块爆发污染的污染源及有用污染路径,因此该地块保存污染的可能性较小。
经第一阶段视察,该地块及周边地块现状及历史上未爆发过走漏等情形污染事务,因此污染物不易通过大气沉降、、、下渗、、、地表径流等途径迁徙污染外地块,凭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态视察手艺导则》(HJ25.1-2019)相关要求,若第一阶段视察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目今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以为地块的情形状态可以接受,视察竣事。本次视察以为该地块无需进入第二阶段采样视察,用地知足目今妄想要求。